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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持续发力整治基层微腐败 今年前8月处理3556人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9-14 1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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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胜利擅自把街道下拨的地质灾害补偿款6.9万余元分给自己老丈人、一个大舅子和两个小舅子……”前不久,在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小溪村的信访反馈会上,小溪村原党支部书记范胜利因在支付村集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政策处理费用过程中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现场通报。

  基层微权力虽小,但事关取信于民,事关执政之基。今年以来,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站稳人民立场,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前8月,该省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601件,处理3556人。

  搭建信访连心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信访工作是党和群众的连心桥。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减存量、遏增量、增流量、提质量”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努力做到化解矛盾在基层。

  诸暨市东白湖镇“数字纪检监察”平台近日收到反映某村虚构工程资料套取村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该镇纪委监察办迅速通过该平台进行核查,仅用两天就查明了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4人通过伪造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4.4万余元用于支付无法入账开支的违纪事实。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依托“数字纪检监察”平台,用信息化助力基层信访化解。截至今年8月底,该市纪检监察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8.8%;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40.5%,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同比下降48.8%。

  针对基层信访举报、重复越级访比例较高等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委集中筛选交办,通过“挂牌销号”“挂图作战”“百日攻坚”等举措,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队伍跟踪督办,削减存量。不仅如此,省纪委监委还组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自我检视,坚决整治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杭州市江干区纪委监委对基层信访件超期未办结、未按要求向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和反馈调查结果、落实“两告知”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复信访等情况实施“黄色”“橙色”“红色”三色督办机制;浦江县开展“基层办信质效提升年”专项整治行动,对15个乡镇(街道)办理的交办督办件办理程序是否规范、问题是否查清、答复反馈是否及时、后续处置是否落实等29项指标进行检查、打分,找出“带病”信访件,靶向出击倒逼履职尽责,提升群众满意度。

  织密基层监督网,打造群众身边监督哨

  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是导致群众身边“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浙江积极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近期,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南溪村监察工作联络站信息员在村里走访时,听到村民对村原党支部书记董某某违纪问题线索的反映。联络站随即向镇监察办公室汇报,并协助进行调查。经查,董某某未经会议表决,擅自决定村级重大工程和重大经济事项;擅自以村名义向他人借款用于非正常开支。最终,董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为强化基层监察监督,推动健全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机制,今年3月初,省纪委监委在全省开展“强化清廉村居建设 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推动村(社区)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监察工作联络站的设立,为基层监督补充了大量‘新鲜血液’,进一步延伸了基层监督网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小微权力清单的作用,推动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针对村务公开栏纸质报表没人看、看不懂、无反馈意见渠道等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后陈经验”的发源地,武义县在原有村务监督基础上,探索推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双述职”机制,力促村务公开件件厘清。

  重点领域靶向施治,守护困难群众“奶酪”

  谁动了群众的“奶酪”,就坚决查处谁。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王坛镇南岸村党支部书记冯永兴、村委会主任冯建军等6名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相关材料,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均受到相应处理。”近期,绍兴市柯桥区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其中该区南岸村6名党员干部腐败案件格外引人关注。

  省纪委监委把低收入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及整治民生领域问题纳入专项治理,制定下发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会同14家职能部门明确23个整治项目,重点发力、精准施治。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迅速行动。舟山市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督查组,直抵各单位和基层一线,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杭州市临安区开展村级小微权力、小型工程、小额资金“三小”专项整治,通过“镇街月度自查、部门季度督查、纪委平时抽查”监督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全区通报,问题线索及时查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颜新文 通讯员 陶东烨 杜玲玲)

关键词:腐败,处理责任编辑:陈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