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融入社会,从根本上改善生活状况的重要途径,是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
为了帮助残疾人多渠道就业,中国残联联合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印发了《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明确了20多项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脱贫解困的扶持政策。《意见》要求,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站、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和培训也广泛开展。目前,全国共有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2800余家,工作人员约1.5万人,500家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350家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开网店、做客服、写编程、当咖啡师、做美编……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多种形式就业,增加家庭收入,重拾生活信心。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也会被安排辅助性就业,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和劳动协议签订等方面采取灵活方式。
截至2019年底,全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855.2万人,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达30万人以上。其中按比例就业74.9万人,集中就业29.1万人,个体就业64.2万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4.4万人,辅助性就业14.3万人,灵活就业(含社区、居家就业)228.2万人,从事农业种养加430.1万人。与此同时,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数量从建档立卡以来的700多万减少到了2019年底的48万人,仅2019年就净减少12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