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岗位调整和本人请求,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接受陈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不再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岗位调整和本人请求,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接受陈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不再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