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通知,将在河北、浙江、深圳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今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三地不同,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在试点地区,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分析:“现在无论通过银行进行转账交易,还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它都会留下交易记录,都能够有据可查。社会资金交易中一个漏洞就是在现金交易这一块,没有留下痕迹。央行关于大额现金要登记的规定,主要还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防范和打击洗钱、偷漏税以及走私等一些非法交易。”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开展大额现金管理也有助于银行业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效的服务,鼓励消费者更多选择有据可查的交易、支付方式。刘俊海说:“对于各级商业银行及时调度调配相关的现金,避免企业和消费者去银行取钱,银行仓促之中没有准备。所以我认为这也应当是建立大额现金备案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的设计目的,也有助于让我们每一个市场主体,树立固定和保全证据的意识。 ”(记者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