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湖北省发布更新全省市县疫情风险等级。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风险划定标准,经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评估,截至3月12日24时,全省低风险市县63个,中风险市县12个,高风险市县1个。
与3月10日相比——
全省新增加18个低风险市县:沙洋县、潜江市、咸宁市城区、阳新县、团风县、孝昌县、监利县、大悟县、应城市、广水市、荆州市城区、天门市、安陆市、仙桃市、宜昌市城区、襄阳市城区、随州市城区和孝感市城区;
5个市县由高风险降至中风险:云梦县、洪湖市、汉川市、黄冈市城区和鄂州市城区)。
备注:
1、风险划定标准:即以县市区为单位,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为低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地区。
2、风险等级评估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传染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系统”模块中的各县(市、区)的新增确诊病例数、累计确诊病例数和聚集性疫情数据进行综合研判。
3、12个设区的市城区风险按照其所有城区中的最高风险等级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