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携手同心助战疫关爱保障行动”的通知。通知称,此次关爱保障行动采用“专属保险+关爱补助”的方式。专属保险对象是投保前未患新冠肺炎或疑似病症,年龄介于18-70周岁,参加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
关键词:志愿者 防控 开展 疫情 关爱 参加 保障 民政部 行动责任编辑:张晓静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携手同心助战疫关爱保障行动”的通知。通知称,此次关爱保障行动采用“专属保险+关爱补助”的方式。专属保险对象是投保前未患新冠肺炎或疑似病症,年龄介于18-70周岁,参加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