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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火神山、钟南山”商标,没门儿

来源: 长城网  朱昌俊
2020-03-04 17: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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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四川)

  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此次驳回的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依法予以驳回。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钟南山”、3件“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41个申请人,共2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图片来自商标局官网。

  成功注册一个辨识度高的商标,是不少注册者梦寐以求的事。但是商标注册,并不是“谁先注册谁先得”这么简单。商标法中早就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并且不能损害社会道德风尚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而蹭疫情“热度”,抢注“火神山”“雷神山”“方舱”等涉疫商标,可以说既有损相关主体的权利,也有违社会道德风尚。

  这些疫情中的“关键词”,早就被赋予了特定涵义,具有明显的公共性,若被个人注册为商标,其实就是将这种公共性窃为私用。更何况,在全国合力抗疫的背景下,一些人动起歪心思,从中另辟蹊径寻找“商机”,抛开法律不谈,也未尝不是对某种公共情绪的冒犯。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相关申请依法驳回,完全在情理之中。

  不过,不当乃至恶意的商标注册现象,并非第一次出现。甚至,17年前的非典疫情中,“非典”“钟南山”等就遭遇了恶意抢注申请。而近些年,一些名人、企业也屡现相关维权争议之中。此次“钟南山”等再次被恶意申请注册,也警醒社会,对恶意的商标抢注现象,相关治理还并未达到根治的效果。

  除了驳回既有的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明确下一步将严厉打击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加大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通报力度,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对于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而不仅仅是止于依法驳回。

  如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商标恶意抢注已经逐渐形成黑灰产业链,其目的并非是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要么敲诈勒索、获取钱财,要么同行投诉、恶意竞争,而“近50%的商标恶意抢注具有团伙性质”。由此可见,那些瞄准“火神山”“雷神山”的商标注册申请,可能并不完全只是个别人“蹭热点”这么简单,其背后不排除有团伙作案的嫌疑。对此,相关部门或可加强协同治理,加大继续追查力度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曾指出,要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手段,坚决遏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有效规范商标注册秩序。如根据商标注册应有真实使用意图的精神,探索适用商标法制止申请人囤积商标;新修订的商标法也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但现实中,对于恶意注册申请的界定,仍存在操作上的模糊空间,这也导致相关责任追究受到掣肘,恶意注册违法成本小的现实依然未得到根本改观。

  因此,要彻底杜绝“火神山”“雷神山”们的遭遇,净化知识产权保护秩序,对恶意注册行为的治理,还需要继续深化。

关键词:火神山,钟南山,商标责任编辑: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