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出台真招实招,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生产生活抗击疫情。让我们来一起看看部分地区的复工复产情况↓
天津:推进复工复产 加速工业运行“引擎”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印发了专门的《工作方案》,提出复工复产工作目标、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要求;会同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出台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指导企业落实防控主体。截至2月24日16时,全市4674家规上工业企业中复工复产的有2894家,占全市月规上工业的61.9%。其中,规上工业前200强企业中,193家日企业已复工,复工率达到96.5%。全市外资百强企业复工率97%,外贸百强企业复工率93%。
下一步,天津市将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分区分级,就是在低风险地区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尽快有序实现复工复产。预计2月底前,规上工业企业实现80%以上复工复产;3月中旬左右,全市工业基本恢复正常生产。
江苏:规上工业企业复工4.3万家,复工面达95%
江苏省紧盯“三个重点”,逐个环节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复产,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月23日,江苏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总数4.3万家,复工面95%,无锡、宿迁、苏州、南京、镇江、泰州、常州、南通、徐州等9市复工面超过95%。
一是推动重点防控物资产业链协同复工。紧盯重点紧缺防控物资,保障产业链各环节顺畅衔接和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整体实现满负荷生产。截至2月23日,全省口罩企业产能利用率达117%(N95口罩达130%),医用防护服产能利用率达260%。二是推动重点制造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复工。聚焦重点培育的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27条产业链、485个关键环节,支持引航企业、骨干企业率先复工复产,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三是推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协同复工。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大的行业龙头企业,不分省内省外,最快速度打通“供应链”。截至2月23日,已累计办理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来函协调企业复工327家,办理上海、浙江、安徽、广东等外省来函协调江苏省企业复工376家。
江西: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超九成 复工人数超百万
江西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完善工业运行调度预警机制,普遍应用园区大数据“战疫”复工复产调度系统;推动省市县三级领导挂点园区、联点企业,在全省推广实行企业特派员挂点帮扶;分区分级开展专项督查,企业复工复产进展迅速。截至2月24日,江西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已达91.6%,较2月10日提高85.2个百分点。大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好于总体情况,营收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复工率达96%。从企业产能恢复情况看,完全恢复的占13.6%,恢复50%以上的占50.6%。从复工人数看,累计复工121.9万人,占上年末规上工业用工人数比重52.1%。
河南:推动通信业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
2月25日,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指出,要有序推动行业复工复产,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建立行业复工复产情况周报告制度,开展复工复产情况跟踪监测,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听取企业发展诉求,帮助协调解决防护、进场等困难和问题,有序恢复正常生产运营。督促企业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在具备复工条件的营业厅要尽快复工。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分类有序推进省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实现县城以上城区5G全覆盖。及时做好宽带网络装维和服务保障,确保网络安全畅通,不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
会议强调,要着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发展目标。
云南:建立协调服务工作机制 务实推动企业和项目复产复工
为切实解决复产复工中存在的难点、阻点、堵点问题,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推动企业和项目复产复工协调服务工作机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聚焦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以点带面,通过实行清单管理、采取分类协调、建立会商制度、强化报送宣传、抓好督促检查等措施,推动全面复产复工。
截至2月25日,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复产3375户,复产面78%。已复工人员47.34万人,占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同期总用工人数的59%。云南省工信厅跟踪的“两个一百”企业和项目中,100户重点企业(集团),复产企业91户,复产率91%。100个重大项目中,已复工项目70个;计划2月底前复工项目7个,3月1日以后复工项目22个,复工时间不确定项目1个,全部项目复工率70%。
新疆:十六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2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措施》涉及财政金融支持、租金减免、税费减免延缴、社保支持、账款清欠、服务保障等内容。在有序组织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措施》明确了加强复工复产中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用工组织保障、强化复工复产企业的生产要素保障等具体举措;在加大中小微企业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方面,《措施》明确了加强财政和信贷保险融资支持、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等具体举措;在减轻中小微企业经营负担方面,《措施》明确了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和减免房屋租金、免征和返还社保缴费、减征医疗保险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依法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