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防控疫情”系列网评之七十三:
张钦宋燕
2月1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
2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2月18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这些都是在以法治之剑斩断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家园的重要成员。保护和善待野生动物,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必须作出的现实选择。当前正在全方位开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尽管中间宿主还未完全确定,但和2003年的SARS一样,这次疫情的病毒来源也指向野生动物。
然而,战“疫”之时,非法捕杀、交易野生动物依然猖獗。相关报道显示,1月23日至2月11日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野生动物刑事犯罪209起、行政案件473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690人,收缴野生动物38190头(只)、野生动物制品2347公斤。这背后,除了消费市场的利益驱动、不文明的“野味饮食文化”外,相关法律不完善及缺位也是不法分子甘冒大不韪、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
制定针对性更强的法律,是治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泛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此次福建省推出的15条决定划出了“硬杠杠”,专门就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范围、相关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监管覆盖“野味产业”全链条,同时,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将违法信息纳入信用“黑名单”等措施,让没有节制的“野味消费”成为“过去式”。
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明确针对消费野生动物立法,就等于扎紧了需求侧的口子,是刹住非法捕杀、交易野生动物的有力之举。我们期待,像福建、广东这样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善法”能够多起来,真正密织法网,让滥食野味的人无处下“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