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局获悉,江阳区通滩镇确诊病例余某目前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余某(男,54岁,江阳区通滩镇人)于2020年1月21日从湖北省襄阳市驾车返回江阳区通滩镇家中后,拒不执行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所有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必须到村(社区)登记,积极配合检查检疫工作安排,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欺骗调查走访人员,故意隐瞒其回家后的真实行程和活动,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余某在被确诊和收治隔离后,仍然刻意隐瞒部分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导致疾控部门无法及时开展预防控制措施。
余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余某和妻子周某以及同行回泸的袁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相关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