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12时19分,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2020年1月26日0-24时,全区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例,排除疑似病例1例。
截止1月26日24时,全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其中银川市5例、中卫市1例、固原市1例;疑似病例0例。
新增确诊病例:金某,男,27岁,武汉市工作。1月20日返银。25日,永宁县闽宁镇卫生院在随访中发现其有发热症状,当日下午就诊于永宁县人民医院并隔离治疗。26日5时,银川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7时30分自治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结果为阳性。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确认为确诊病例。后由永宁县人民医院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集中救治,给予隔离、抗病毒、对症治疗。对该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116例密切接触者,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新增确诊病例:谢某,男,32岁,武汉市工作。1月19日返银。25日上午出现腹泻症状,就诊于永宁县人民医院并隔离治疗。26日5时,银川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7时30分自治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结果为阳性。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确认为确诊病例。后由永宁县人民医院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集中救治,给予隔离、抗病毒、对症治疗。对该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116例密切接触者,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新增确诊病例:张某,女,22岁,宁夏银川人。1月16日返银。23日出现发热症状。25日就诊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并隔离治疗。26日5时,银川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7时30分自治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结果为阳性。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确认为确诊病例。后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集中救治,给予隔离、抗病毒、对症治疗。对该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6例密切接触者,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温馨提示:2020年1月26日18:20,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凡是1月8日以来进入宁夏的所有人员(含外地来宁人员和本区外出返宁人员)都必须立即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申报登记,并同时到所在地乡村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筛查、登记、管理;凡是在健康筛查中被确定为与疫情传播关联人员,要主动接受健康检查、流行病学调查,并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凡是目前在宁夏区外的我区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返回者,如被当地健康检查发现异常需要留观的,应主动配合所在旅居地接受观察,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等待返回公告;凡是进入宁夏的所有车辆(含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都要接受道路入口留验站的现场查验;凡是在区内、区外曾与疑似、确诊病人有接触的人员,必须依法履行义务,主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人员可以举报,将依法对违规者追究责任。
自治区举报电话:12320,0951-501467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应急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