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28条”作为党和国家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最新纲领性文件,对促进民营企业更好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实践表明,实现民营企业的更好发展,既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外部营商环境,确保规则和秩序的公平公正,又要大力支持和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全面强化民营企业的发展根基,不断增强民营企业自强自立的能力,使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迈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要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的民营企业,许多是从家庭手工作坊发展起来,或是从村镇企业改制而来。“家族式经营、家长式管理”,“股东至上、单边治理”等传统思维定式较为明显。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资决策、风险防控等更加依赖于各类专业人才和专业力量。尤其是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已进入新老企业家交接班的集中期和步入世界舞台的关键期,帮助民营企业提高对现代企业治理的认识,合理界定和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责关系,推动民营企业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对于企业抵御各类市场风险,保持经营的连续性与发展的稳健性至关重要。新形势下,鼓励民营企业深化改革,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实现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和紧迫任务,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推动民营企业尽早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持续优化的业务流程和组织机构、规范严谨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实现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同时,民营企业也要敢于自我革命、善于自我突破,通过完善企业现代化治理,争做“百年老店”,争创世界品牌。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要鼓励企业坚持创新引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始终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增强国际竞争力,根本要靠科技创新。当前,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产业能级,都在争取全球竞争的主动权和制高点。民营经济作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整个经济体系中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90%以上的企业数量,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加强创新,实行转型升级优化重组,对于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对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我国供给侧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一些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一些“卡脖子”技术亟需突破的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激发民营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潜能,鼓励民营企业投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应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企业,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畅通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和人才流动渠道,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参与重大科学技术攻关、实施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中小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要健全企业参与国家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和“破冰”举措,有力推动了民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在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都能看到民营企业的身影和足迹;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民营企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体制机制,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活力,助力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