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郭丹
日本政府27日召开内阁会议决定向中东地区派遣海上自卫队。分析人士指出,此举名为确保日本相关船舶的安全,实则既有在与美国和伊朗关系方面的外交考量,又有借机扩大自卫队海外派遣、为修宪造势的政治算计。但此举在日本国内引发争议,恐难真正达到目的。
外交考量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将派出一艘可搭载直升机的驱逐舰赴中东,目前正在索马里海域参与打击海盗活动的P-3C巡逻机也将被用于此次派遣任务。自卫队舰机的活动范围为阿曼湾、阿拉伯海北部、曼德海峡,主要任务是收集情报并在必要时应对紧急情况。此次派遣任务期限为1年,有可能视情况延长。
尽管日本政府称此次派遣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中东地区和平稳定和确保日本相关船舶的安全,但日本舆论普遍认为此举主要是为了应对美国的派兵压力。
美国今年7月向数十个国家发出邀请,要求它们加入意在针对伊朗的海湾水域“护航联盟”,但应者寥寥。日本在安全上依赖美国,是美国重点施压的国家之一。分析人士指出,日本此次决定派遣自卫队,实际上是回应了美国的要求。
但值得注意的是,日本虽然派出自卫队,但并未加入美国的“护航联盟”,而是“单干”,而且自卫队的活动范围避开了靠近伊朗的霍尔木兹海峡。分析人士认为,这显示了日本对与伊朗关系的顾虑。
伊朗是日本重要的能源供应国,如果日本直接参加美国的“护航联盟”,将可能导致日伊关系恶化并损害日本经济利益。有日媒评论说,日本此次派遣自卫队的决定是在看美国脸色和不刺激伊朗之间寻求平衡的产物。
政治算计
除了上述外交考量,日本此次派遣自卫队还被认为有国内政治的算计,那就是扩大自卫队海外派遣,为修改和平宪法制造合理性。
日本政府此次派遣自卫队依据的是《防卫省设置法》第4条“调查、研究”条例。这是日本首次仅仅根据该条例就向海外长期派遣自卫队。
分析人士指出,“调查、研究”条例是平时进行普通的警戒监视活动时所依据的法律条文。由于表述比较暧昧,该条例此前就常被日本政府任意解释、“为我所用”。日本民间机构“修宪问题对策法律家6团体联络会”认为,防卫省打着“调查、研究”旗号向中东派遣自卫队,从法律上讲根本就是有问题的,是违反和平宪法第9条的。
此外,依据“调查、研究”条例动用自卫队只需防卫大臣下达命令即可,不用国会同意。尽管日本政府在27日的内阁决议中规定,此次派遣在内阁做出决定和派遣活动结束后要向国会报告,但日本共同社指出,此举难以消除对“政府专断下自卫队海外派遣不断扩大”的担忧。
饱受争议
为实现“确保日本相关船舶安全”的目的,此次被派遣到中东的海上自卫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依据自卫队法的“海上警备行动”条例可使用武器保护遇险船只。
但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定,公海上船舶的管辖权归其船籍所在国。因此此次派遣到中东的自卫队只能在保护日本籍船只时使用武器。当遇到有日本人乘坐的外国籍船只遇险时则不能使用武器,只能采取强光照射、高音喊话等警告措施。而日本国土交通省的数据显示,日本国内所有海运公司的相关船舶中,日本籍船只仅占总数的10.5%。不少日本媒体质疑派遣自卫队保护日本船舶的实际效果。
在日本国内,派遣自卫队还引发花费过高、有违宪法等争议,反对之声不少。共同社14日至15日在全国范围实施的一项民调显示,51.5%的受访者反对向中东派遣自卫队,远多于赞成的33.7%。一些在野党也在不断质疑政府派遣自卫队之举。日媒认为,在明年1月开始的例行国会上,这肯定会成为主要议题之一。
在外交方面,尽管日本政府采取单独派遣的方式以避免刺激伊朗,但日方将与美国的“护航联盟”共享自卫队独立获得的信息,还将向美海军派遣自卫队联络官。有分析指出,这表明日本虽未参加“护航联盟”,但仍与“护航联盟”走得很近,伊朗国内质疑日本的声音正在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