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石景山区召开区领导班子会议,会上宣布了市委关于李新、陈之常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经市委研究决定:李新同志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陈之常同志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