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四川)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为加强游戏游艺设备管理,规范娱乐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制定了《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印发。
其中提出,要实施游戏游艺设备分类管理。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内容审核以及机型机种分类的初步意见。面向娱乐场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销售游戏游艺设备前,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单位应当在游戏游艺设备显著位置张贴“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并依照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确定的机型机种类别,标注“游艺娱乐设备”或者“电子游戏设备(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字样。
在解读这份文件之前,有必要了解下游戏游艺设备管理的政策变迁。
200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标志着国内电子游戏设备的销售、生产进入禁令期。直到2015年9月,《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出台(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鼓励企业研发、生产、销售内容健康的游戏游艺设备,标志着监管层首次面向全国市场放开游戏设备生产、销售的禁令。
这次出台的《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可以看作是上述《通知》的升级,也正式标志着解禁后的游戏游艺设备管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电脑、智能手机等娱乐工具未普及,人们的休闲娱乐方式相对单一,街边游戏厅曾风靡一时,但也带来了一定的乱象,典型如老虎机等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设备就引发众多争议,并带来一定的社会后果。这也是最终导致监管部门出台游戏设备禁令的原因之一。而根据最新的管理办法,包括老虎机、转盘机、跑马机等宣扬赌博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同样在禁止之类。
管理办法的另一个亮点是突出了未成年人保护视角。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条是,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娱乐场所以及其他经营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尽管这些年,未成年人的游戏资源已经大为丰富,但是有关未成年人沉湎游戏厅的现象,特别是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地区,还是时有发生。就此而言,该规定具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
不过,其是否过于一刀切,也引发了一定的担忧。对这个问题,还宜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管理办法所“禁止”的其实是在非法定节假日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设备(机),而并不包括游艺设备。
关于游戏设备、游艺设备,管理办法做出了区分:电子游戏设备(机)是指通过音视频系统和内容集成方式,主要为娱乐场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提供游戏内容服务,且游戏内容、形式等方面不适宜未成年人独立或者长时间使用的专用设备,如格斗类游戏游艺设备等;游艺娱乐设备是指除电子游戏设备(机)以外的其他游戏游艺设备。
我们可以通俗理解为,“禁止”的只是带有暴力色彩的格斗类电子游戏,而不包括像投篮、抓娃娃、骑旋转木马等游艺娱乐。
另一方面,一些电子游戏并非洪水猛兽,只要控制好时间,有家长的指导干预,未成年人适当尝试也未尝不可。
但值得注意的是,“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娱乐场所以及其他经营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那节假日时期又该如何管理,也该有具体的规定。
另外,管理办法对娱乐场所及其他经营场所的经营内容、经营活动、申报设备内容等,甚至启用了信用联合惩戒,这对不法经营者以震慑,可以从源头上净化市场。
总体而言,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步入解禁期的电子游戏游艺设备管理终于了有了权威性规定,这给行业商家、企业与玩家们提供了更为明确的预期。与此同时,也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由于此前游戏设备行业经历了长达十多年的“冰封期”,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上,还宜根据社会的反馈和磨合状况,加以适当的动态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