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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检察院多项举措助推民营企业发展

来源: 中国网  
2019-08-29 16: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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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以来,新乐市检察院借助“三深化三提升”机关效能革命,秉持“扬正气抓落实、人争先事争优”工作理念,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方面狠下功夫,找准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为新乐市“5+2”产业格局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面对面交流,让民营企业畅所欲言。新乐市检察院多次在新乐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新乐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玉录主动了解企业在司法服务方面的需求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多次与各企业负责人就检察机关如何提供企业急需急盼的法律服务、如何强化检企服务对接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拉近了新乐市检察院与民营企业的距离。

  “一对一”解惑,精准帮扶民营企业。为更加精准帮扶民营企业,新乐市检察院检察长和四名副检察长以身作则,每人联系帮扶了一家民营企业,其中王玉录检察长负责新乐市中元牧业有限公司。王玉录检察长多次到中元牧业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考察。详细了解了牧场各部门的建设情况、生产情况及运转情况,全面了解中元牧业在整体规划、三产融合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工作思路,仔细询问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并认真听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法律诉求。

  不起诉决定书,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新乐市检察院举行了案件不起诉公开宣告会,对一起民营企业虚开出发票案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新乐市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综合考虑涉案公司已将所有税款及滞纳金缴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涉案公司和法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会上,新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保顺解释了刑事诉讼法中不起诉的相关规定,阐明了相对不起诉的含义,表示检察机关不起诉不代表涉案公司和法人不构成犯罪,只是新乐市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出于对民营企业保护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强调,保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精神,新乐市检察院将采取多种措施服务民营企业,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或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可寻求检察机关帮助,但各企业也要合法经营,照章办事,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李梦男)

关键词:新乐市检察院,民营企业,发展责任编辑:刘世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