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16日电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16日对外发布,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郭燕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燕平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权谋私,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规低价购房、收送礼金;无视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工作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擅权妄为,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
郭燕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燕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记者胡靖国、王井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