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一段时间以来,国际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和不可告人的目的,以各种方式对新疆教培中心进行污名化。这本白皮书用大量事实进行了有力回击,一起来看。
◎教培中心是做什么的?
教培中心属于学校性质。针对新疆反恐、去极端化的实际需要,设置了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知识、职业技能以及去极端化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课程。
针对学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遍水平低的问题,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针对学员普遍缺乏法治意识,开设法律知识课程。
针对学员缺乏职业技能、就业困难的问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教培中心注重将课程学习与实训操作相结合,提高学员实际操作能力。实训操作是实践教学,不是在工厂务工,不是在企业就业,更不是强制劳动。
针对学员不同程度地受宗教极端主义影响和控制的问题,教培中心将去极端化贯穿全过程。
◎哪些人员会进入教培中心?
目前进入教培中心的学员有三类:
一是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
二是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有现实危险性,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主观恶性不深,能够认罪悔罪,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自愿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是因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被定罪处刑,刑满释放前经评估仍有社会危险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在刑满释放后进行安置教育的人员。
◎教培工作是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错!
教培工作根本不是什么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而是依法采取的帮助学员摆脱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束缚的重要措施,是实现人的思想解放、素质提升和更好发展之举。
教培中心充分保障学员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学员进行人格侮辱和虐待。教培中心实行寄宿制管理,学员可定期回家,有事请假,学员有通信自由。
◎确定教育挽救对象的标准跟地区、民族和宗教有关?错!
中国法律明文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这一规定在新疆得到了切实执行。教培中心确定教育挽救对象的唯一标准是是否有过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违法或犯罪行为,与其所在的地区、所属的民族和所信仰的宗教毫无关系。
◎教培中心不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错!
在教培中心,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都得到充分保障。教培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课程表、食谱等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培中心充分尊重和保障不同民族学员的风俗习惯,免费提供种类繁多、营养丰富的清真饮食。
◎教育培训干涉学员信仰自由?从不!
教育培训从不干预学员信仰自由,从未进行改变学员宗教信仰的教学活动。
教培中心在管理上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学员不得在校内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但信教学员回家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合法宗教活动。
◎学员结业后做什么?
学员结业后,可以自主择业,也可以由有关部门协助安排就业。
参加教育培训的人数是动态的,有进有出。随着教培工作的有效展开和推进,大多数学员已达到培训要求顺利结业。学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宗教极端主义有效祛除,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族人民普遍支持,国际社会积极评价。
新疆通过设立教培中心,开展教培工作,对受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影响的人进行教育挽救,与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是相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微杜渐、治病救人,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免受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侵害。
新疆开展教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国际社会开展反恐、去极端化探索出了有益经验。
(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威、李建广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