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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排查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

来源: 大洋网  
2019-06-21 15: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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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网讯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本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前期已进行过检查的车辆,可不再重复检查。同时,要求企业应当承担新能源汽车安全第一责任,对发生起火燃烧事故的,企业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生产企业应在12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6小时内)将事故的基本信息,48小时以内将事故详细信息,主动上报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装备中心。

  通知要求,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应按照行驶里程和监控平台数据分析结果设定排查比例。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驶10万-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动力电池故障较多的车辆应适当增加排查比例。

  对于私家车,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触发条件应包括:车辆正常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间隔,车辆发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况,车辆仪表出现严重故障报警信号(如电池、过压、过温、绝缘过低、充电插座过温)等。

  通知要求,企业监控平台应当落实7×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设置故障处理联系人。

  通知要求,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

  广报全媒体记者段郴群

关键词:排查 汽车 安全隐患责任编辑: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