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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评论】网游实名、防沉迷真的落实不了?

来源: 长城网  张楠之
2019-05-16 19: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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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青少年近视现状与网游消费体验报告》。《报告》指出,由于一些网络游戏防沉迷机制不健全,相关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少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仅容易导致非理性消费,而且危及青少年视力健康。在《报告》体验的50款游戏中,强制实名的不足四成,而在强制实名的游戏中,超过三分之一未启用未成年人登录时段监护机制。

  网络游戏易成瘾,这是一个被无数经验和研究证明了的不争的事实,可以说,不少网游已成为另类精神毒品。2017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披露,将把游戏障碍(即通常所说的游戏成瘾)与合成毒品等一起,列入物质使用及成瘾行为障碍。

  实际上,我国相关部门对网络游戏早已“亮剑”。2007年八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2010年出台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之后,相关部门不断加码,又出台不少配套举措,比如《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可以说将“实名认证”给出了明确、具体的规范与操作指南。然而,现实却给了这些文件规范重重一击——在强制实名的游戏中,超过三分之一未启用未成年人登录时段监护机制。

  也就是说,媒体质疑、公众愤怒、部门强调,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一些游戏厂商、平台依旧我行我素,没有采取实质性进展。这让人又想起了“多少道文件才能管住网游对少年儿童的戕害”的媒体之问。

  原因无他,关键在人。一方面,这些法律法规多以禁为主罚为辅,没有刚性的惩戒机制,这些游戏厂商平台依旧可以有恃无恐“你能奈我何”;另一方面,法律法规、文件规范再多,不能彻彻底底地落实,也就成了摆设。

  此外,对监管部门相应的问责机制、惩罚措施的缺失,也让这些法律法规成为了失去牙齿的老虎,毫无威慑力。

  喊话千次,不如问责一次,从游戏厂商到监管部门,只有将相关制度从倡导提议升级到惩戒约束,才能让这些法律法规发挥出本身的作用。

  对此,不妨借鉴一下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韩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案,从法律上限制未成年人在夜间玩网络游戏。该法强制游戏发行商在凌晨到早上6时之间,停止向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游戏服务。对于年龄不满16岁的游戏用户,互联网游戏运营者在午夜12时至上午6时之间必须自动强制其退出游戏服务。

  日本有关部门规定游戏账号必须绑定信用卡,而未成年人无法获得银行信用卡,只能在获得家长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家长信用卡获取游戏账号。日本对游戏软件也按照年龄标准进行分级,其中“18岁以上”级别的游戏软件,消费者只能通过信用卡购买,以防止未成年人购买到成人游戏软件。

  当然,防止网络沉迷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家庭、学校、政府一起努力,企业本身的技术手段与家庭教育手段相结合,政府发挥监管作用,构建一个全社会的防沉迷系统。(张楠之)

关键词:网游,实名,防沉迷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