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地网传一条“露纹身会被拘留”的短信:满背纹身拘1天24小时,花胸纹身拘半天12小时,信息注明发送者为公安部门。对此,各地警方纷纷辟谣:公安机关不会简单以纹身认定是否违法犯罪。
因为足球队员纹身的很多,担心给青少年造成不良示范,我们的足协确曾有过规定,要求球员上场比赛,不能露出纹身。没想到,足协这条广受调侃的纸上规定(未曾得到有效落实),倒给了网络谣言的段子手们“创作”的灵感。在各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下,“露纹身会被拘留”的谣言四起,无端地给人们平添了心里的不安。
图为洛阳市公安局发布的辟谣通报。官微截图
其实,这种谣言并不难识破。说个玩笑话,拘留所容量起码就不够。倘若真的只要露纹身就会被拘留,意味着执法机关简单认定了“凡有纹身必为坏人”,这显然完全背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这种可能性当然是零。所以,哪怕各地警方没有出来辟谣,这种荒谬的说法,也是完全不可信的。
真正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短信流传?炮制者和传播者的用意何在?发短信不比发网帖,毕竟是要钱的,随手打几个字发在网上,或许只是一时调侃,如此这般花钱传播,主观故意明显,就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背后有人操作?当下的扫黑除恶,无疑会影响一些既得利益,会否有人试图把水搅浑,我们不得而知。
这些短信,大多以各地公安机关的名义发出,因此似乎也不能排除一种可能,那就是:确有某些基层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简单粗暴。某些地方公安机关,倘若真的发过这种短信,显然是该被严厉问责的。不仅让扫黑除恶变了味,也丑化了政府部门形象。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些短信,全属无中生有,都是恶意栽赃,为何能引起公众误信,反思一下也没坏处。
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谣言夹杂其中并不稀奇。相反,互联网有“偏爱”谣言的特性,像是随时准备帮一个谣言泛滥开来。这是一种典型的广场效应——在人群聚集的公开场合,人们往往会表现出与日常生活大相径庭甚至完全相反的言行,这种心理多数时候使群众的群体道德水平比个人道德低下。在互联网这样人群聚集的“大广场”上,胡乱吼一嗓子,用几个“震惊”体标题,很容易达到造谣效果,哪怕牵强附会,哪怕毫无逻辑,哪怕错漏百出。
“露纹身会被拘留”的谣言,本身没有任何可信度,迷惑性应该不大,但因为契合了扫黑除恶的热点,加之某些基层执法部门的行为可能确有简单粗暴,社会影响故而很大。某种程度上,甚至已经涉嫌犯罪了。我们说,网络社会应该是自由的,人人都有麦克风,都有表达的权利。但网络同样不是法外之地,客观的评论、善意的批评,与无中生有的谣言、添油加醋的再加工,仍然有着本质的区别。
法无禁止即自由,仅仅纹身或者露纹身,肯定不会被拘留。但是,炮制和传播“露纹身会被拘留”的谣言,却的的确确是有可能被拘留的。所以,无论是想吸引关注的目光,还是要制造无聊的恶作剧,都千万不能突破法律的红线。谣言可不是段子,这一点都不好笑。(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