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人社局宣布,从7月1日起,北京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标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9日,年内已有4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31个省份中,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4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今年以来明确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至少有上海、北京、重庆、陕西等4省市。
其中,重庆从1月1日起,第一档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第二档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300元。
上海从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20元调整到2480元,增加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1元调整到22元。
陕西从5月1日起,一类工资区最低为1800元/月,二类工资区最低为1700元/月,三类工资区最低为1600元/月,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120元。
北京从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20元调整到2200元,增加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与原标准持平。
目前,上海、广东、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6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均超过2000元,上海以248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居首位。
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元大关。
其中,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旧全国最高,为24元;上海次之,为22元;天津位居第三,达到20.8元;广东为20.3元,位居第四。
上海最低工资9连涨多地年内或跟进
△近10年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汇总/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截图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之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间隔差异明显。如上海,自2010年以来,已经连续9年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呈现“小步快跑”式的延续增长,月最低工资标准累计上调1360元,上调幅度已超过2010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累计增加121.43%。
也有省份调整间隔为两年或三年,如河北前两次调整分别在2016年7月和2014年12月,广西前两次调整分别在2018年2月和2015年1月。
人社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形势发展和企业实际情况,稳慎把握调整节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数据显示,河北距离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即将满三年,如相关政策无调整,其最低工资标准有望在2019年上调。此外,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等 13省份距离上次上调也将满两年。
“沿海发达地区在年内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可能性比较大。而内陆地区即将达到窗口期的地区很可能也会在年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研究员詹鹏表示。
到手工资超过最低标准就一定合法?
到手的工资总额达到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就一定合法吗?答案是:未必。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上述各项后,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才算合法。
值得一提的是,伴随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与之相挂钩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等也将作出相应上调。上海已经明确了上述民生待遇的相应上调方式。其中,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将从1770元调整到18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