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视网”)及第一大股东贾跃亭先生分别于2019年4月26日下午、2019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191339号、稽总调查字191341号),因公司及贾跃亭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贾跃亭先生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贾跃亭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