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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一号建议”

来源: 中国网  
2019-04-29 17: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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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建议书,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为贯彻落实“一号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卫意识,我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一是与新乐市教育局开展检校共建会,全院15名员额检察官担任全市9个学区19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了新乐市各学校、学区全覆盖。

  二是为进一步做好检察官各负责区域的法治宣讲,我院联合妇联、团委教育局及各校区各学校的校长在我院召开座谈会,探讨不同学校不同班级对法治宣讲的需求,以争取有针对性的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特别是在宣传普法中加强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青少年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未检科长以“守护青春、成就未来”为主题,为新乐职中的师生开展了一场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提高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四是精心编写印制《关注成长远离暴力》、《春蕾计划护蕾行动》彩绘手册1万册,以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形式讲解如何防范性侵、远离性侵及性侵发生后儿童和家长该怎么办,并将该手册无偿发放给在校中小学生,在儿童心中种下自我保护的种子。

  五是立足办案,针对未成年人容易引发犯罪问题的某旅馆,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限期整改整顿,研判制度漏洞,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层面上的制度构建和落实。以有效延伸法律监督,促进检察职能与法治需要的深度融合。(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张兰)

关键词:新乐市人民检察院,一号建议,贯彻落实责任编辑:刘世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