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对全国33家博物馆和文物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这33家博物馆和文物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包括:
中国人民大学老校区(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
天津天尊阁
河北唐山博物馆
山西“万人坑”遗址纪念馆
内蒙古王府庙
辽宁大连博物馆
吉林镇赉县博物馆
黑龙江金上京历史博物馆
上海何家宅院
江苏原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
浙江浦江县郑义门古建筑群
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
福建狮峰寺
江西九江市博物馆
山东崂山道教建筑群(太清宫)
河南濮阳市博物馆
湖北古德寺
湖南洪江古建筑群
广东茂名市博物馆
广西来宾市博物馆
海南东坡书院
重庆双桂堂
四川青城山古建筑群
贵州云山屯古建筑群
云南虎头山道教建筑群
西藏拉隆寺
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陵街道办周陵文管所
甘肃玉泉观
甘肃西来寺
青海省博物馆
宁夏博物馆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丝绸之路·莎车博物馆
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张骞纪念馆
按照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部署,2018年9月以来,各省区市消防、文化和文物部门对7.13万家博物馆、文物建筑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共发现火灾隐患10.1万余处,目前已整改9.3万余处。
国务院安委办有关负责人要求,各地要明确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博物馆和文物建筑产权、管理、使用单位的整改责任,督促单位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实施处罚,坚决杜绝久拖不改、养患成灾。
该负责人强调,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跟踪指导,国务院安委办将适时对挂牌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