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社会万象

南科大回应基因编辑婴儿:不知情 深圳卫计委启动调查

来源: 南方科技大学官网、深圳卫计委微信公号  
2018-11-26 21:50:35
分享:

  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其所在的南方科技大学发表情况声明,称对此研究不知情。

  关于贺建奎副教授对人体胚胎进行基因编辑研究的情况声明

  今日,有媒体报道贺建奎副教授(已于2018年2月1日停薪留职,离职期为2018年2月—2021年1月)对人体胚胎进行了基因编辑研究,我校深表震惊。在关注到相关报道后,学校第一时间联系贺建奎副教授了解情况,贺建奎副教授所在生物系随即召开学术委员会,对此研究行为进行讨论。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我校形成如下意见:

  一、此项研究工作为贺建奎副教授在校外开展,未向学校和所在生物系报告,学校和生物系对此不知情。

  二、对于贺建奎副教授将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人体胚胎研究,生物系学术委员会认为其严重违背了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

  三、南方科技大学严格要求科学研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遵守国际学术伦理、学术规范。我校将立即聘请权威专家成立独立委员会,进行深入调查,待调查之后公布相关信息。

  南方科技大学

  【新闻多一点】

  深圳卫计委:已启动对“基因编辑婴儿”伦理问题的调查

  11月26日,有媒体报道《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引发公众对该项研究的安全性与伦理性的热议。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公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明确规定——

  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是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应当设立伦理委员会,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伦理委员会独立开展伦理审查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的,不得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伦理委员会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并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

  深圳市参照该《办法》对省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要求,建立了“深圳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并已开展“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已设立伦理委员会的备案工作”。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伦理委员会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经查,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这一机构未按要求进行备案。

  深圳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已于11月26日启动对该事件涉及伦理问题的调查,对媒体报道的该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书真实性进行核实,有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向公众进行公布。

  深圳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关键词:基因,婴儿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