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省纪委监委了解到,日前,省纪委监委对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邢诒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邢诒仪违反政治纪律,销毁、隐匿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受他人礼品;违反组织纪律,篡改年龄,伪造和骗取学历证书,不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和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务影响,在工程项目承揽、征地拆迁以及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邢诒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价值观严重扭曲,毫无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欺骗组织,私欲极度膨胀,贪婪成性,道德败坏,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是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的典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邢诒仪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记者尤梦瑜通讯员卫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