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9日电 据《青海日报》报道,9月1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闭幕。会议决定接受訚柏辞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訚柏同志简历
訚柏,男,1969年4月生,纳西族,北京大兴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1991年7月云南省工商管理学校工作;
1992年云南省工商管理学校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1994年云南省工商管理学校副校长;
1997年10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
1999年7月楚雄州楚雄市副市长;
2001年1月楚雄州南华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1年3月楚雄州南华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年6月楚雄州南华县委书记;
2005年10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06年2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年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3年1月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级);
2014年5月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委书记;
2016年1月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8年9月,请辞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