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日报》报道,9月5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罗东川辞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杨鑫代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议程。具体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东川辞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8年9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罗东川辞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鑫代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18年9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杨鑫代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9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鑫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杨鑫同志简历
杨鑫,男,汉族,1959年5月生,陕西兴平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兴平县西郊高级中学教师兼团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咸阳地委(市)干事,共青团咸阳市委组织宣传部部长、咸阳市青年联合会常委、秘书长,咸阳市委政治体制改革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换届办公室、清理办公室干事(正科),咸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干事(正科),副科长兼正科级研究员,乾县县委副书记,三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
2006年11月延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1年12月延安市委副书记
2013年12月陕西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
2014年11月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7年中央第十四巡视组组长
2018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