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介入,保证侦查效果。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促使侦查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在依法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强化对相关法律适用的研究。学习最新法律知识,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准确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提升司法办案水平,促进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稳妥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执法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关于办案风险评估的规定,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风险并预警。二是重视内部协作。加强与控申等部门的协作联动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因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重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预防金融领域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通过现场法律咨询、设立宣传栏、“两微一端”平台等多种方式,对于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的常见类型、惯用手法和动态特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