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纵论

法治的胜利

来源: 新华社  
2018-09-01 22:36:46
分享: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题:法治的胜利

  新华社记者余俊杰

  9月1日,江苏昆山市公安、检察机关通报了“昆山砍人案”调查处理结果,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应该说,这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其判决结果是一场法治的胜利。

  面对喧嚣,回到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既是司法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意。细看此案件定性,正体现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纵不枉,依法裁判的基本原则。

  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此案公众关注的焦点,关键是在不法行为面前,合法权利该如何救济。人身安全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牢固的防线。维护正义、明辨是非,倡导社会良好风尚、弘扬正气的责任,此案中的处理结果值得点赞。

  法律“以至详之法晓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在这起案件里,不仅于海明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更倡导了社会法治思维,提升了社会法治意识,这对于广大民众而言也是一堂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课。

  让广大群众拍手叫好的,除了司法的正义裁决,还有此次公安、检察机关及时、公开的处置意见发布。在通报中,昆山公安、检察机关对案情事实、法律适用都作出了清晰的陈述;同时,还对群众关心的当事人是否涉黑等问题给予了清晰回应,打消了网民的焦虑和恐慌,及时杜绝了谣言传播和舆论噪音。

  奉法者强则国强。法律的价值,在于剥离开感性纷繁的舆论情绪,探究民意背后的积极取向,作出理性公正的裁决。本案中,维护正当防卫权利,体现的正是对“以正压邪”价值的弘扬和宣示。

关键词:法治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