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省监委对万宁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少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少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扶贫物资采购和贫困地区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少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少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万宁市纪委按有关程序办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记者尤梦瑜通讯员卫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