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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不敢请!请不了!依法休假为啥这么难?

来源: 中国新闻网微信  
2018-08-22 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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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河南、四川等地相继通过立法明确护理假天数,网友纷纷拍手称赞。👍

  但现实生活中,这个看似很美好的假期,是否真的能休?怎么休?也引发了民众的担忧。😟

  9地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

  河南最近审议通过的《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的护理照料时间。新条例同时规定,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各地护理假政策一览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福建、广西等9地,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护理假。尽管这项政策受到普遍认可,但不少人还是担心会遇到“有假难休”的尴尬。

  “常回家看看”难落实

  其实,在保障子女常回家看看方面,中国早有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的探亲假制度始于1958年2月9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1981年修改并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对享受探亲假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明确,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对非公有制单位职工是否享有探亲待遇,国家尚无规定。

  不过,探亲假的规定执行30多年至今未变,其覆盖范围、享受条件等,均与现实用工状况有所脱节,导致很多职工无法享受探亲待遇。

  不少网友吐槽,这个假期是“纸上福利”,“从没享受过!”

  有假难休怎么破?

  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养老问题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

  对于子女,特别是独生子女来说,护理假无疑可以为大家为尽孝“保驾护航”,但怎样才能保证有假能休?

  对此,有专家建议,在推广此类假期时,不妨对执行制度较好的企业予以奖励和税收优惠,执行不好的予以惩戒。也有专家强调,应该从国家层面立法,推动假期落地。

  专家指出,在中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的当下,多地立法明确护理假,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地方性法规施行一段时间后,对其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相关经验后可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或修法。

  身在职场的你,还能享受哪些假期?

  其实,除了探亲假、护理假,依照我国的法律法规,职工还应依法享受这些假期⤵️

  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婚假

  根据各地相关条例规定不同,婚假天数在3天至30天不等。

  产假和陪产假

  中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此外还设置了配偶陪产假。

  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工伤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丧假

  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此外,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这些群体也可以享受特殊假期: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这些假期,你休了多少呢?

关键词:假期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