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舟山8月21日电(记者 李佳赟)驾驶摩托车撞伤老人后,“90后”肇事人赵某竟“自编自导”了一场交通肇事逃逸“大戏”:先是示意他人开走肇事车辆,自己则坐镇现场拨打120,随后又以勇救伤者的“活雷锋”出场……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城大队破获一起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案。随着交警一层层抽丝剥茧,“戏精”赵某最终原形毕现。
7月20日20时许,舟山新城交警接到路人报警称:在海天大道浦西公园路段,有一辆摩托车撞人逃逸。就在民警赶往现场的途中,该大队又接到有人从舟山医院打来的报警电话:在浦西公园路段被摩托车撞伤的两人,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在勘察完现场后,主办该案的修警官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摩托车撞人逃逸事故。随后修警官在医院见到了两名伤者:一位老人,伤势较重;一位赵姓年轻人,伤势轻微,他也是在医院打电话的报警人。
“当时我走在路上,前面还有一位老人,突然从右边蹿出一辆速度挺快的摩托车,快要撞上的那一刻,我连忙抱住了老人的腰往后拽,但他还是被撞倒了,满脸是血,我也被一起带倒了。”赵某向交警描述起事发当时的情况。
老人的儿子听闻是赵某救了自己父亲,还为此受了伤,对赵某再三表示感谢。
交警向赵某了解完情况后,便继续对案件做进一步深入调查。随后,交警在可疑弃车区域进行了排查搜索,仅半小时后就在距事发地北侧200米的一个小区旁的弄堂里,找到了一辆“全身武装”的绿色摩托车——车身覆盖着木板和编织袋。
但修警官发现,绿色摩托悬挂的舟山牌照是伪造的,系统亦查询不到该车。
第二天,赵某来到交警队,向修警官作了更为细节化的补充表述:“那是一辆挺大的摩托车,车牌是浙L开头,后面紧跟着两个字母。骑车的是名男性,身穿白色T恤,全程都戴头盔。”
但赵某的这番话却让修警官起疑:一名被速度奇快的摩托车撞倒之人,能清楚识别肇事车辆信息和驾驶人特征,这其中恐有“猫腻”。
通过深入走访调查,修警官查找到绿色摩托车的上一任车主。车主表示这车在几日前便已转卖。根据这条线索,修警官又找来了车行老板。车行老板提供了一个手机号码,经查正是赵某的。
当天下午,修警官带着赵某与车行老板见面。见戏演不下去了,“败下阵来”的赵某很快向交警交代,他确实是这起逃逸案的的肇事者。
赵某表示,7月18日,他在车行买下了这辆后来肇事的摩托车,但回去后发现买贵了,就立马挂到网上想出售,很快就有人表示愿意出价买下。
7月20日晚,买家约小赵进行交易,并派来了一名穿白T恤的试车手。然后根据买家的示意,赵某开着摩托车带着白衣男往舟山定海方向驶去。结果,就在车辆途径兴普大道浦西公园路段时,不小心撞倒了老人。
事故发生后,由于老人倒地意识不清,赵某立马心生一计:摘下头盔交给白衣男,让他戴上马上驾车驶离现场,自己则“戏精”附体,扮演起救人的“活雷锋”。
在结束当晚交警的询问后,赵某又马不停蹄地完成了一系列“应对”工作:先是去夜市街置办了新衣服换上,又回家一遍遍“预习”再次面对交警的说辞。
但赵某唯独没想到的是,“白衣男”其实并未按他的要求驶离现场,而是兜了一圈后将摩托车遗弃在事故旁的弄堂里,当晚便被交警起获。随着一环扣一环的追踪,赵某的伪装终究难逃交警的“火眼金睛”。
最终,赵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20日。此外,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准驾不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赵某另被新城交警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罚款4700元。涉及该案的其他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