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 据《长春日报》报道,8月20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唐若迪同志免职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长龙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长龙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8月20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央决定,刘长龙请求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长龙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8年8月20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唐若迪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