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院和市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涉农检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维护全市农村和谐稳定,有效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涉农检察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新乐市人民检察院以“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农村发展”为主题,深入乡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该院按照市院的统一安排,成立了“涉农检察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落实牵头部门,因地制宜地制定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主持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办事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方针,并召开动员大统一了干警思想、调动了干警积极性。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该院紧紧围绕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条主线,紧密结合各项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精心谋划,突出宣传了党的十九大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以及检察职能、办案流程、办案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与“三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就涉农利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开展法制宣传,强化服务群众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一是在农村集市设立法制宣传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和读本、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等形式;二是与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党员及群众代表座谈,摸清农民所思所想,搞清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入户调查走访,找准影响农村稳定及经济发展的主要症结,了解农民对法律的需求现状。
四、成绩显著,效果明显
此次涉农检察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通过面对面宣传、心贴心交流,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为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