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十三部门日前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行动方案》要求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行动方案》中的重点工作包括:
一、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
二、全面提升技术防范能力;
三、规范重点行业商业营销行为;
四、依法惩处违法犯罪;
五、健全法规制度保障。
严格规范电话营销行为
《行动方案》提出,除了对电信、互联网行业加强行政和技术管理措施外,相关主管部门还要严格规范金融、售房租房、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旅游等行业的电话营销行为。
十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十三部门将建立骚扰电话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响应处理机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各部门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季度通报相关治理情况,引导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将有关企业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涉骚扰电话相关案件给予法律指导,研究提出适用法律意见。司法部配合各相关部门,推动完善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电话营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