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网站消息,医政医管局今日发布《关于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配合做好涉及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召回工作。
7月29日,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有关情况。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相关制剂生产企业采取召回措施,并在5家生产企业网站公开相关召回信息。
医政医管局今日发布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配合做好涉及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召回工作。
通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进行疾病诊疗时,不得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可以使用其他不涉及召回的含缬沙坦原料药药品或者选择其他药物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医务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通知还提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配合召回以及停止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有关数据信息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