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周练军因严重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练军违反政治纪律,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周练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周练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对其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其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随案移送。(记者张斌通讯员长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