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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去香港携12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票据需申报,违反或坐牢

来源: 顺德发布  
2018-07-17 1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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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去香港的小伙伴注意了,去香港有新规!违反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携带大额现金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需提前申报

  为打击不法分子及恐怖分子跨境洗黑钱及筹集资金,香港《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将于7月16日开始实施。

  海关将会沿用“红绿信道”进行清关工作,旅客或港人如携带总价值高于12万港元(约合10.2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包括支票、债券等),入境时需主动作书面申报,通过红色信道。

  除此之外,在出境或过境方面,抵港人士或离港人士,如海关人员要求,也需如实披露出入境情况。跨境货运则需以电子方式预先申报。

  最高被罚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旅客如携带总价值高于12万港元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却无主动申报或行绿色信道,则违反申报规定。

  如何处罚?

  初犯者需向海关缴纳2000港元罚款,无需接受刑事检控,但如再犯则会被诉至法庭,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将于7月16日至10月15日,设定为期3个月的宽限期,如旅客无心初犯,海关将会对其作出书面警告。

  海关出动搜钞犬预计通关时间不受太大影响

  香港海关助理关长何佩珊表示,应条例规定,海关增设了54个额外职位及4只从英国购入的钞票搜查犬,接受过特别训练的搜钞犬可分辨出钞票墨水的浓度,如有发现大量现金,海关人员就会上前检查。

  香港海关强调,这项新措施并不是外汇管制,而是履行国际责任。一般旅客不会受太大的影响,而整个清关程序仅需2、3分钟,预计会简便快捷。

  出入境香港,除了这次的新规,还要注意不要滥用护照过关!

  很多人都知道,在香港过境去其他国家旅游,没有港澳通行证,只有护照也可以在香港玩七天,但前提是必须有前往第三国的机票。

  日前,香港入境处开展“破影行动”,打击内地旅客滥用持护照的过境安排。5月24日,7名内地旅客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向入境处人员作虚假申述罪名成立,当中5名人士被判监禁5至6个月。

  被拘捕的内地旅客于入境时持护照和无效机票,向入境处人员讹称过境香港前往其他国家。经调查后,他们承认到港的真正目的并非过境,而是到港旅游。

  只是利用护照去香港旅游竟然还要坐牢?

  没错!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5万元港币及入狱14年。

  此外,如内地旅客滥用现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人士的过境安排,未有依原定计划离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入境处会记录相关数据,当该旅客日后入境时,入境处人员会对该旅客作进一步讯问,决定是否批准其入境。

  而入境处记录相关数据,就是记上DT记录。DT是Delete Travel的英文缩写,即取消行程。以同样的方式去澳门也一样,但护照上不会写DT,而是留下大陆边检的盖章。

  也就是说,如果你用护照从深圳过关去香港,但并没有从香港再去其他国,返回大陆时,香港出入境处的蜀黍会在你的护照上手写"D.T"字母,记为不良记录。

  DT1=取消行程1次

  DT2=取消行程2次

  DT3之后,这本护照不但再也不能用于入境香港,也很可能在申请其他国家签证时被拒签。

  所以,出入境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要有侥幸心理噢!

关键词:香港,新规责任编辑:吴云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