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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来源: 新华社  
2018-07-09 10: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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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记者罗沙、高敬)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9日上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报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报告介绍,今年5月至6月,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别赴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江苏等8个省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深入到26个地市,共召开29次座谈会,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07个单位和项目。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9.6%、34.3%、27.7%,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连续三年达标。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点区域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5年累计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28亿元。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出台20余项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企业治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执法检查报告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的总体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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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报告:我国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记者高敬、罗沙)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依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我国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条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地区产业结构偏重、布局偏乱,能源结构调整不到位,运输结构不合理,成为大气污染的主因。

  产业结构方面,报告指出,山东省传统产业占全部工业的70%,重化工业占传统工业的70%。河北邯郸“城中有钢”,石家庄“煤电围城”等问题突出。内蒙古包头重化企业围城,全市建成区面积不足总面积的1%,但集聚了全市约90%的钢铁产能、89%的火电装机和90%的稀土产量。

  在能源结构方面,报告介绍,“2+26”城市、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区域的单位国土面积煤炭消耗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至6倍。2017年河南省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3.6%,高出全国13个百分点。

  在运输结构方面,报告指出,以柴油车为主的公路运输承担了全国约78%的货物发送量、48.6%的货物周转量,柴油货车污染排放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0%以上。据统计,河北省有柴油货车135.9万辆,占全国柴油货车总量的8%;山东省有柴油货车172.8万辆,占全国柴油货车总量的10.2%,居全国首位。

  执法检查报告针对各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报告建议大力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等结构,强化大气污染源头控制。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