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代理人称,原告在开通亲密付功能时,支付宝向原告手机发布了4条信息,需原告输入验证码及支付密码才知道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支付宝代理人还表示,原告开通亲密付功能的相对账户只是注册了一个支付宝账户,没有绑定任何支付账户,所以没有实名制。
原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并公开赔礼道歉
申女士在携程网上帮同事订机票后收到了“航班取消”的诈骗信息,并在对方的指示下开通支付宝亲密付功能和手机银行,导致被骗近12万元。因认为携程网泄露了客户信息及“亲密付”功能未尽到足够的风险提示,申女士将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精神损害1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两被告均拒绝担责,认为已尽到保密义务和风险提示,原告未尽谨慎义务导致被骗,与被告无关。
帮助同事订票被骗12万
申女士在北京一家公司担任行政工作。去年8月10日凌晨,她用携程手机APP软件为同事孙某预订了两张机票。当天10点15分,她收到署名为东方航空的手机短信,告知一张转机机票的航班因故障取消,请及时致电客服办理改签或退票。
由于同事当时已登机无法联系,申女士就拨打了短信上的电话。“客服人员”核实其姓名、电话后,又准确说出了孙某的身份和订票信息,申女士信以为真,就按对方要求提供了支付宝账户,以便退还票款。“对方说操作了两次都没成功,又提出通过支付宝亲密付的方式支付,这样会比较快。”
在“客服”的指导下,申女士开通了亲密付功能,随后其手机就收到银行的四条划款短信通知,显示被划走共计1.9万余元。认为银行卡被盗刷,申女士立即挂了电话,“客服”随即拨打她的手机,称钱是他们通过亲密付划走的,因申女士挂掉电话影响了后台操作,现在需要把钱再转回来。“对方说亲密付有限额,需要用我的网银转账,我就按她要求开通了手机银行,并填写了对方的名字、银行账户和转款金额。”就这样,申女士又被骗走两笔共9.9万余元。
申女士说,由于她初次使用手机银行和亲密付功能,而退机票的事情又很着急,于是就被洗脑了。整个过程持续近两个小时,发现被骗后她立即报警,但至今尚无结果。
起诉两家公司索要赔偿
申女士认为,携程网作为机票代理公司,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个人信息保密义务,导致其身份信息及订票信息遭泄露,使得诈骗分子有机可乘。携程网在安全措施上存在重大疏漏,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公司,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注册实名制,也未在亲密支付等功能中尽到风险提示义务,导致诈骗分子能够获取原告信任并进行诈骗。为此,申女士要求两公司连带承担其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1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平台否认泄露个人信息
携程公司表示,原告订票后,公司会把信息传给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也会收到中国联通发送的订单信息。航空公司、通讯运营商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原告并无证据证明信息是携程泄露。
此外,公司的数据库系统均进行了加密保护,已尽了保密义务。且公司的页面上也提示了用户要警惕诈骗。原告未尽谨慎义务,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才是原告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与携程无关。
原告被指忽略风险提示
支付宝也认为原告的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该公司表示,支付宝亲密付类似于银行卡附属卡。用户为亲友开通后,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帮助亲友支付,相当于授权对方用自己的账户消费,不需要再进行提示。亲密付通过用户明确的交易指令进行操作,无法核实指令的真实性。
支付宝代理人称,原告在开通亲密付功能时,支付宝向原告手机发布了4条信息,需原告输入验证码及支付密码才知道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在情绪焦急的情况下,忽略了支付宝多次风险提示内容,没有尽到谨慎义务。“原告在亲密付付款后,开通了网银,填写上了诈骗分子银行账户还有转款金额,充分证明如果没有亲密付,也会发生诈骗事实。”
支付宝代理人还表示,原告开通亲密付功能的相对账户只是注册了一个支付宝账户,没有绑定任何支付账户,所以没有实名制。但原告对此认为,所有用户包括开通亲密付的相对方也必须都是实名的。因为支付宝存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所以导致原告通过亲密付转走近两万元。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