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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原秘书长杨敬农一审获刑10年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2018-07-02 15: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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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下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杨敬农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敬农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3年,杨敬农先后利用担任安徽省外经贸委(厅)对外贸易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加快项目拆迁进度、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工作调动、调配纺织品出口配额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62.0353万元(其中597.0299万元未实际领取)、港币10.8万元、美元3.8万元。

  法院认为,杨敬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杨敬农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受贿数额中有597.0299万元系犯罪未遂,赃款赃物已被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杨敬农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陈多润通讯员杨诗超)

  杨敬农案件回顾——

  2016年12月30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杨敬农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3月31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决定,免去杨敬农的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2017年7月20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杨敬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1月17日,杨敬农涉嫌受贿一案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关键词:安徽省,受贿罪,杨敬农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