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公布145个贫困县扶贫审计结果。本次审计时间跨度为今年1月至3月,重点对20个省份14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7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部分东部省份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政策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根据需要延伸审计了其他有关单位或追溯到以前年度。审计中抽查扶贫资金625.85亿元,涉及1159个乡镇、4013个行政村和2603个单位,并入户走访了1.52万个贫困家庭。
去年问题金额占抽审资金比例下降1.6个百分点,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投入是2016年的两倍
“扶贫审计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保障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推动扶贫政策落地生根、推动建立脱贫攻坚监管长效机制的作用。”审计署农业司主要负责人说,此次审计发现:总体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脱贫攻坚责任层层压实,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深度贫困地区攻坚力度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资金投入分别是2016年的2倍和1.57倍,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相关数据显示,145个贫困县中已有7个县和2580个村脱贫摘帽,贫困人口减少173.19万人,贫困发生率平均下降3.89个百分点,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此次审计共查出违纪违法、损失浪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金额39.75亿元,占抽审资金的6.35%,较2016年下降1.6个百分点。
从扶贫审计情况看,一些地方在脱贫攻坚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扶贫项目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该负责人具体分析,有些地方由于未考虑当地实际,导致部分脱贫攻坚规划或计划难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资金长期闲置依然存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环节,扶贫资金被骗取套取、违规使用等问题仍有发生……这些问题让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打了折扣。
存在教育扶贫“漏人”、产业扶贫“垒大户”、金融扶贫“投不准”等现象
审计署农业司主要负责人介绍,这次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是突出“精准”,即审查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审计产业等扶贫政策措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等落实情况。审计发现,有部分地方在落实教育、健康、产业、金融等精准扶贫政策措施上做得不够到位。
教育、健康扶贫政策未能惠及贫困人口。43个市县由于教育、卫生、扶贫等部门工作衔接不够、数据共享不充分等原因,导致30.4万贫困人口(户)未享受教育、健康扶贫政策。其中,27个市县的1.66万人(次)贫困家庭学生未能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等补贴1557.38万元;27个县的28.74万贫困人口(户)未能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补贴等健康扶贫政策,涉及资金6916.01万元。此外,由于未开展村医培训、卫生室器械配备不足等原因,6个县312个卫生室建成后未发挥效用。
产业扶贫政策未能有效激励贫困户。36个县在产业扶贫等项目中垒大户、简单发钱发物等,未能有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涉及资金12.29亿元。其中,9个县将3.16亿元产业扶贫等“造血”资金直接发放给贫困户;18个县将8.92亿元扶贫资金直接投向企业、合作社或大户,但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12个县65家合作社、企业未按协议向贫困户分红等,涉及资金2094.63万元。
金融扶贫政策未能有力制定和落实。29个县在金融扶贫政策制定和落实方面存在制度不完善、投放不精准、贷款闲置等问题。其中,12个县由于扶贫贷款带动目标制定不合理、工作推进缓慢,脱贫带动效果不显著;10个县7236名贫困人口(户)未能享受扶贫贷款贴息补助等743.7万元;7个县用于扶贫的10.03亿元贷款、政府债券、财政贴息等资金闲置。
部分扶贫项目绩效不佳,有的建成后闲置或无法使用,审核验收走形式
审计署农业司负责人表示,本次审计的重点内容还突出“绩效”,即审查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重点揭露脱贫攻坚领域工作不实、扶贫审计项目绩效不佳等问题。
部分扶贫项目绩效不佳、管理不规范。20个市县的47个扶贫项目由于配套设施不完善、技术支持不到位等原因建成后闲置或无法使用,涉及资金6258.09万元。10个县的126个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项目选择不合理等原因建成后效益不佳,涉及扶贫资金1.17亿元。8个县的10个项目由于重复实施、停工废弃、高价采购等形成损失浪费1500.88万元。此外,由于项目推进不力、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等原因,42个县的1012个项目进展缓慢。
部分地方存在脱贫工作不实等问题。13个市县对脱贫标准把握不准,或为完成脱贫任务,审核验收走形式,1.97万名贫困人口在住房、医疗、安全饮水无保障的情况下被确定为脱贫,20个村摘帽时饮水安全等未达标。有2个县脱贫数字造假,虚增贫困村收入虚假脱贫,或随意调整脱贫人数,涉及20个村、2343名贫困人口。有8个县为完成上级对扶贫相关工作考核,存在虚报完工进度等问题。
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5.32亿元,2020年以前对832个国定贫困县审计全覆盖
这次审计发现问题后,整改情况怎样?“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署和各相关地方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有关地方政府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审计署农业司负责人说,审计署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公告显示,审计提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目前已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5.32亿元,促进扶贫政策落实和完善规章制度7项,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另外,审计中发现的一些基层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流失,个别基层干部利用管理扶贫资金项目的便利牟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4件,已经或正在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审计署将立足全国扶贫审计“一盘棋”,聚焦精准、安全、绩效,持续加大扶贫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关注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关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加大督促整改问责力度,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更加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更加规范,扶贫项目资金更加有效,在2020年以前全面实现对832个国定贫困县审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