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中共黔南州委委员、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嘉庚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自行其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与共产党人的信仰背道而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拒不执行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不顾群众意愿,违反议事规则,拍脑袋决策;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梁嘉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嘉庚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黔南州第十一次、三都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梁嘉庚简历
梁嘉庚,男,布依族,1965年9月出生,贵州省长顺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3月任长顺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1998年4月任长顺县委常委、副县长;1999年3月任长顺县副县长;2003年2月任长顺县委常委、副县长;2006年3月任贵定县委常委、副县长;2006年9月任贵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07年11月任黔南州移民开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9年2月任独山县委副书记;2011年7月任独山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任独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14年2月兼任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5年4月任三都县委书记。
2016年12月当选中国共产党黔南州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系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黔南州第十一次、三都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黔南州第十四届、三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7年12月被免去三都县委书记职务,2018年2月7日被免去三都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2018年4月被终止黔南州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