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发展迅速,由之引发的纠纷亦逐年增多。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最新发布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
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2.25万余件,同比增长41.51%,远高于同年全国新收各类案件13%的案件数量平均增长率!
除此以外,这份司法大数据还有哪些重点信息?我们为你一一解读↓↓↓温馨提示报告统计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数据范围:新收/已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哪些商品引发纠纷最多?民以食为天,网购纠纷中食品占比超过50%。整体而言,关涉人体生命、健康的商品最易出问题。
2016至2017年,全国已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涉诉商品以直接关涉人体生命、健康的居多。其中食品最高,占比56.19%;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占比分别达27.22%、6.76%及5.13%,以上商品在全部涉诉商品中占比达95.3%。而所有案件中,原告诉讼请求以要求损害赔偿居多。
过去两年全国已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中,原告诉讼请求中包含损害赔偿请求的占比达65.84%。最终,六成以上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包括撤诉、按撤诉处理、调解。
因涉案商品以日常用品为主,金额不高,九成以上案件判赔数额在5万元以内。起诉案子最多的群体是……答案显而易见:80、90后!
2016至2017年,全国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原告年龄集中于40岁以下,18至39岁年龄的原告占比81.01%,80、90后网购买家为诉讼主要原告。
其中,26岁左右的群体提起诉讼的人数最多,明显高出其他年龄段人群。
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北京、江苏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高发地区。这三个地方新收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案件数量在全国总量中占比51.27%。
其中,北京地区发案数量增幅较大,2017年同比增长157.76%,成为全国发案数量最高地区。哪些平台引发纠纷最多?那么问题来了:这些网购纠纷主要发生在哪些平台?
2016至2017年,天猫、淘宝、京东被诉案件数量最多,三家主流平台的案件总数占全部平台的83.1%,其中发生在天猫与淘宝的案件数量合计就超过七成。
在新收案件数量排名前十被告中,天猫超市2017年被诉案件数量同比增长最多,高达16.6倍。这些平台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司法大数据显示,仅提供平台服务的企业被判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占比较低。虽然涉案数量排名第一、第二,但天猫和淘宝在一审中被判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仅占0.43%、0.74%,多由平台第三方商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而1号店、苏宁易购分别有3.92%、5.41%的案件被法院认定尽管仅提供平台服务,但因其在平台上作出了“退一赔三”“假一赔三”“假一赔五”等正品保证承诺,因而应当为平台中第三方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自营商品”情况就有些不同了。部分案件中,涉案商品虽然实际由第三方商家发货,但如果在线销售时被平台标示为“自营”商品,且未向消费者明确披露实际销售者,此种情况下,法院均认定平台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16至2017年,天猫超市、京东、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在涉诉一审案件中,被判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占比分别达42.86%、40%、39.47%,主要原因为其在平台进行的自营商品销售构成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