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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前吉林省通报七起“四风”典型案例

来源: 新华社  
2018-06-14 17: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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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长春6月14日电 端午节前夕,吉林省纪委通报7起“四风”典型案例,分别是:

  松原市老干部局局长汪绍红等人借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9月、2016年9月,汪绍红在担任该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先后两次借带队到外省参加书画展之机,擅自带领该局综合科副科长战中原及参赛人员赴河南郑州清明上河园、博物馆等景点旅游4天,赴广东丹霞山、贵州黄果树瀑布等景点旅游4天,以差旅补助费、住宿费名义在本单位核销旅游费用共计7419元。汪绍红、战中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款。

  2015年至2016年,榆树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兴旺在担任榆树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为该局安全科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37791元,为该局政务大厅窗口人员发放补贴19200元。宋兴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款。

  2017年1月,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人大主席赵光明带队赴江苏、浙江学习考察期间,擅自决定在伙食标准外加菜、加酒,并虚开培训费发票在该镇核销超标准餐费9024元。赵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款。

  2016年8月至10月,伊通县马鞍山镇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曲喜春在担任该镇民政办公室主任兼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期间,以差旅费名义在该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违规报销加班补助费2700元。曲喜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款。

  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辉南县石道河镇石道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曹明伟违规通知本村5名村民参加其母亲葬礼,收受礼金800元;采取虚报方式违规领取受灾群众口粮补助款2400元,用于发放村社干部补助;采取虚报植树费用手段套取现金3000元,并将其中1200元用于其个人支出。曹明伟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退还全部违纪款。

  2018年3月24日,靖宇县靖宇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赵振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私自驾驶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为其家人办私事。赵振华受到记过处分。

  2018年1月19日,通榆县良井子畜牧场东新分场场长王同军在家中为其儿子举办婚礼,违规收受该分场19名职工礼金4100元。王同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全部违纪款。

关键词:反腐,吉林,四风,端午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