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将于6月11日启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此次强化督查将持续到明年4月底,共计动用约1.8万人次,覆盖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表示,强化督查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结束,共动用约1.8万人次,主要从地方环保系统和生态环境部直属单位抽调。强化督查将覆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据介绍,强化督查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指标、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4项重点任务开展。主要检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扬尘综合治理、秸秆禁烧管控、错峰生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等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生态环境部将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对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甚至恶化的城市,适时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强调,开展强化督查,不是“运动式”“一阵风”,而是新的长效机制;不是要求“一刀切”,而是要精准治污,要帮助地方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除重点区域外,全国其他地方也要根据本地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