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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来源: 新华网  
2018-06-08 07: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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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于2018年6月7日至8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会谈,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建交26年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显著成就,就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重申共同遵守2002年12月2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1年6月1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3年9月7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5年8月3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宣言》、2017年6月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以及其他双边条约和协议。为继续加强政治互信和互利合作,加深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可持续发展,声明如下:

  

  双方指出,中哈都处在国家发展和深化两国关系的关键阶段。哈方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国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中方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独立27年来在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英明领导下在国家发展建设和实施独立和平外交政策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

  作为友好邻邦和全面战略伙伴,双方都将对方稳定、发展视为自身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强相互支持、深化全面合作是双方共同愿望。新形势下,双方将继续把发展中哈关系置于各自外交政策的优先方向,巩固中哈传统友谊。

  双方重申,政治互信是中哈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基础。双方将继续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不参加任何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也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不允许第三国、任何组织、团体或人员在本国领土上从事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活动。双方致力于保护对方国家在本国的公民的合法权益。

  中方坚定支持哈萨克斯坦在由国际法认定并符合联合国基本原则边界上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哈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哈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中方坚定支持哈萨克斯坦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哈萨克斯坦政府为保持国内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采取的措施。

  两国元首将继续对双边关系发展作出战略规划。双方将继续保持密切的高层交往,就双边关系和国际形势中的重大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双方将充分发挥中哈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在统筹规划和推动两国务实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保持中哈合作委员会高效运转,推动两国务实合作提质升级。

  双方将认真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各项共识,进一步推动两国政府部门、立法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开展合作,加强在完善政府部门职能领域的经验交流。

  

  双方指出,中国新发展理念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哈萨克斯坦第四次工业革命条件下的发展理念对中哈各自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愿通过深化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双方指出,务实合作是中哈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的推动力。双方愿共同努力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双方重申致力于促进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努力确保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实现更加开放、包容、平衡、互利共赢的经济政策。

  双方高度评价中哈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上述合作对推动双边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指出,中国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和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意义重大,并将本着开放、透明的精神促进两国各领域合作发展。

  双方欢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于2018年1月开始运行。双方支持丝路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欢迎丝路基金成为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股东。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将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展合作。

  哈方支持中方2019年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双方强调,论坛将对推动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方支持哈方2018年秋天在阿斯塔纳举办中哈商务论坛,庆祝“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

  中方欢迎哈方参加2018年11月在上海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双方同意继续提高合作水平,拓展以下领域合作:

  (一)扩大双边贸易规模,丰富两国贸易商品结构,发掘双边贸易新增长点,积极探索创新合作,促进高附加值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努力推动双边贸易平衡发展。

  (二)深化产能与投资合作,推动更多产能合作项目落地开工。充分发挥产能与投资合作对话机制的信息交换和协调作用,做好《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规划》编制工作。

  (三)扩大能源合作,深化油气田勘探开发、原油贸易和加工、和平利用核能等领域合作,推进天然气贸易稳步发展。

  (四)拓展两国金融领域合作,扩大本币结算在贸易和投融资领域的使用规模,继续落实包括两国央行本币互换协议等已签署的双边协议,创新融资和担保方式,用好各类投资平台,做好投贷结合。

  (五)加强跨境电商合作,建立电商合作机制,打造合作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两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对接。

  (六)同步加强口岸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海关、检验检疫和边境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方面合作,进一步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不断提升口岸运行管理效率和互联互通水平。

  (七)加强农业合作,双方将在农产品贸易取得积极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农产品准入、农业投资、“种养加”、畜牧兽医和技术交流合作,不断拓展现代农业合作产业链。

  (八)探索科技、信息技术合作新模式、新项目,推动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合作。

  (九)发展军工军贸合作,积极落实合作项目。

  (十)加强航天领域合作,定期举行专家磋商,开展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合作。

  (十一)加快发展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包括发展中国-哈萨克斯坦-中亚、中国-哈萨克斯坦-欧洲、中国-哈萨克斯坦-海湾国家方向的集装箱运输,采取措施降低物流费用,提升铁路换装效率,简化通关手续,为中国货物过境哈萨克斯坦运输创造有利条件。

  (十二)共同运营好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立部级协调机制,加强双方规划和政策协调,提升共同运营和管理水平。

  (十三)积极开展地方合作,推动建立友好城市,拓展合作区域和领域。

  (十四)加强人文交流和民间交往,拓展媒体合作,促进中外学者学术交流,加强两国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互译合作,密切文艺团体互访,继续开展教育、卫生、体育、旅游和青年领域合作。

  (十五)双方将继续加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交流合作与保护传承,并鼓励在古迹修复、联合考古等领域扩大合作。

  (十六)加强并拓展环保领域合作。

  

  双方高度评价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双方将在平等、睦邻和互利原则基础上,巩固和深化两国跨界河流领域的保护和利用合作。

  双方将尽快完成苏木拜河联合引水工程改造,加快霍尔果斯河阿拉马力(楚库尔布拉克)联合泥石流拦阻建设,继续共同做好霍尔果斯河友谊联合引水枢纽工程的管理和运行,造福跨界河流沿岸两国人民。

  双方将力争尽早完成中哈跨界河流水量分配技术工作重点实施计划,扎实做好并尽快完成中哈额尔齐斯河、伊犁河、额敏河等主要跨界河流全流域水资源评价工作,愿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跨界河流水量分配协定》草案研究协商工作,以便下一步签署该文件。

  

  双方指出,安全合作是中哈全方位合作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评价两国执法安全和防务合作成果。

  双方一致认为,“三股势力”、贩毒、网络犯罪和各种形式的跨国有组织犯罪给两国安全与稳定造成威胁。

  为有效应对上述威胁和挑战,双方将进一步深化执法部门合作,加强对口部门交流,加大情报信息共享、维护国家边境安全,共同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网络犯罪以及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维护两国安全和稳定。

  双方愿进一步深化在军事领域的务实合作,继续开展团组互访、人员培训、军事情报、联演联训联赛等领域交流与合作,共同参与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多边防务安全领域合作。

  双方认为,腐败威胁国家和地区稳定,阻碍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双方愿开展包括经验交流、信息互换、追逃追赃执法合作在内的反腐败领域国际合作。

  

  双方认为,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深刻演变的背景下,应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以下称亚信)、亚欧会议等多边机制内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和区域性挑战,维护两国共同利益,保障本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安全。

  双方一致认为,国际社会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新的威胁和挑战。中国和哈萨克斯坦愿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开展更加密切有效的协作,共同促进地区及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评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担任2017至2018年度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期间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的积极作用。

  双方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将加强两国在联合国等多边框架内的协作,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双方认为,安理会改革涉及联合国未来和全体会员国切身利益,需要通过充分民主协商,寻求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并达成最广泛共识,反对强行推动各方尚存巨大分歧的改革方案。

  双方满意地指出,上海合作组织已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建设性力量。该组织在有效应对新的跨境挑战与威胁方面潜力巨大。双方将秉持“上海精神”,尽最大努力不断深化和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政治、安全、经贸、人文等领域合作。

  中国担任2017年至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中规定的任务和原则,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该组织框架内的合作注入了新动力。哈方祝愿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取得圆满成功。双方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成员国发展繁荣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亚信框架内的合作,共同推进亚信进程。

  双方愿在亚欧会议框架下加强协调,共同促进亚欧经贸领域及互联互通务实合作。

  双方强调,政治解决是化解叙利亚危机的唯一正确出路。中方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为调解叙利亚危机所作努力。叙利亚问题阿斯塔纳对话会是冲突和解进程的重要平台。哈方高度评价中方一直以来为推动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发挥的建设性作用。

  双方支持国际社会在尊重阿富汗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为阿富汗政府和平重建与“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和解进程提供帮助。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对哈方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签字)      纳扎尔巴耶夫(签字)

  2018年6月7日于北京

关键词:联合,声明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