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1日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参与长租市场时要发挥自身优势,同时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间接参与长租市场,所投长租项目应位于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型试点城市,满足效益、权属、土地使用性质和审批程序等方面的要求。采用债权投资计划方式的,融资主体自有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为100%(含)以上,采用股权投资计划及保险私募基金方式的,项目公司股权不得为第三方提供质押。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投资长期租赁住房项目,应当督促各类主体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划拨,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和资金进出的全流程监控,确保保险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通知还明确,优化产品注册机制,对于投资长期租赁住房项目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适用注册绿色通道。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有利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助力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